| 標題 | 銓敘部令,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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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2-03 00:00~2015-02-10 00:00 更新時間: 2015-02-03 10:48:35 |
| 訊息內容 |
主旨:銓敘部令,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期間,依規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規定一案,檢附原令影本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1月21日部退一字第1043929075號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