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訂「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之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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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4-05-16 00:00
~
2104-02-01 00:00
更新時間: 2014-05-16 15: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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