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為使該會會務推動順暢,請所屬為該會會員者繳交103年常年會費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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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4-03-05 00:00~2014-03-12 00:00 更新時間: 2014-03-05 09:52:34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該會章程第9條規定:會員未繳納會費者,不得享有會員權利(含選舉代表、理監事權及其他優惠),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經出會、退會或停權處分,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除有正當理由者外,應繳清前所積欠之會費。 二、繳費管道如下: (一)逕洽該會或各地區連絡員。 (二)郵政劃撥帳號:22648901 戶名: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 三、新入會者請填妥申請書及繳交入會費300元及常年會費200元。 四、本年度繳費禮為彰化縣肢體傷殘協進會附設自強工場所生產的手工皂,由該會於本(103)年3月3日起一週內配送至各聯絡員服務單位。 五、檢附聯絡員名冊、會員入會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