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狂犬病防疫教育宣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13-12-23 00:00~2103-09-10 00:00 更新時間: 2013-12-23 17:33:46
訊息內容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疾病管制署:狂犬病防治專區 宣導品 防疫醫師說明篇
※防疫檢疫局:狂犬病專區 防疫須知
 

為防止狂犬病疫情擴散,宣導事項如下:

(一)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為寵物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

(二)如遭動物抓咬傷,謹記4口訣:

  1. 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
  2. 沖: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
  3. 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
  4. 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日

(三)請加強指導學生如遭動物抓咬傷,應立即向家長或學校人員等報告,俾採必要措施。

(四)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後,應領取預防注射證明書及當年度的預防注射頸牌予犬、貓繫掛。

(五)如發現動物行為出現異常,如停止吃喝、不安、頻尿、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請儘速通報鄰近動物防疫機關處理(通報專線:0800-761-590)。

◎為因應狂犬病疫情,請加強執行居家環境老鼠防除工作及整頓居家環境衛生。落實滅鼠行動三不原則,「不讓鼠來、不讓鼠住、不讓鼠吃」,有效杜絕鼠類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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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40.122.114.217/health/list.php?catalogid=5&subcatalogi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