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意於102年度申請自願退休之同仁,請於本(101)年9月21日前向人事室辦理登記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09-13 00:00~2012-10-13 00:00 更新時間: 2012-09-13 08:34:40
訊息內容 自願(含屆齡)退休人員須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3條之退休條件,對象包括校長、教師及未銓敘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