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2-08-28 00:00~2012-11-28 00:00 更新時間: 2012-09-06 08:36:07
訊息內容 1.請詳填申請表(子女姓名、身分證字號、就讀學校、修業年限、年級等務必填寫清楚)。
2.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簽名或蓋章申請後即視同切結未重覆申請補助。
3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需繳交繳費收據正本或繳費收據以影本替代者須於單據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國小、國中無須繳驗);未列有註冊人相關資料之繳費收執單據 (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明細表),請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4.如在本校第1次申請,請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