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公立學校未兼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得否參與多層次傳銷事業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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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2-02-02 00:00~2101-10-20 00:00 更新時間: 2012-02-02 10:15:15 |
| 訊息內容 |
主旨:為兼顧教師專業形象及公教衡平,有關公立學校未兼行政職務之專任教師得否參與多層次傳銷事業,比照銓敘部90年1月11日90法一字第1981997號函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月17日臺人(一)字第1010003702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上開函示及銓敘部函供參。 三、教育部86年6月25日台(86)人(一)字第86049009號函同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