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0年8月29日(星期一)因南瑪都颱風來襲,彰化縣政府宣布照常上班,停止上課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8-29 00:00~2011-09-05 00:00 更新時間: 2011-08-29 13:12:29
訊息內容 一、100年8月29日(星期一)因南瑪都颱風來襲,停止上課,教職員工仍須正常上班 。
二、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0條規定:「天然災害發生致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家有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辦公及上課期間,以照顧子女。」
三、另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Q&A--99.6版」Q30:天然災害發生經發布學校停止上課時,公務人員如需照顧子女者,其出勤應如何處理?
A30: 天然災害發生致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1、2、3年級)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務人員家有就讀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或國中以下(含安親班、幼稚園、托兒所或私人托嬰)子女乏人照顧,其本人或配偶得有1人(並未限父母雙方均為公務人員)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辦公期間,以照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