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優秀青年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獎助金頒發要點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7-14 00:00~2101-03-31 00:00 更新時間: 2011-07-14 14:12:11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為延攬縣籍優秀人才,鼓勵留鄉服務貢獻才能,充實公務人力,對於通過公務人員考試,選擇分發本府者,其獎助對象如下: (一)本籍彰化縣民。 (二)非本縣籍,惟於實務訓練期滿(通常約4個月)前設籍本縣之優秀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