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5年度藥物濫用防制及反詐騙海報繪畫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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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6-25 00:00~2026-07-02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25 08:56:3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 (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二)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 (三)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115年度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維護校園純淨安全與學生身心健康。 (二)避免學生觸犯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 (三)建立正確生活認知,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建立拒毒之信念。 (四)藉由本活動將藥物濫用防制之觀念由推廣至學生層面,以達向下紮根務實之效。 (五)推動新形態宣導策略,執行防詐宣導,提高認識詐騙手法知能,達到感減害之目標。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在學之限齡普通班之在籍學生,不含美術班。 五、作品主題:「藥物濫用防制及反詐騙」議題(二擇一)。 六、作品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共分為四組。 七、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國小組:各校各組別至少1件,全校班級數30班以下至多3件,31-60班以下至多6件,61班以上至多9件,以上班級數不含特殊班及才能班。 (二)國中組:各校至少1件,全校班級數30班以下至多3件,31-60班以下至多6件,61班以上至多9件,以上班級數不含特殊班及才能班。 (三)各校請先進行校內評審,報名時建議各校依校內排名填寫清冊,若超出規定件數,以紙本清冊順序為錄取標準,超出件數由承辦單位逕行刪除,不再通知各校進行篩選 (普通班之班級數以115學年度縣府核定為準) 。 八、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不包含數位繪畫),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高度5公分以下),作品一律不可裝框,連作不予收件。 (二)作品表未以本年度計畫所用表格確實填寫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方、未繳交清冊和張正本及清冊電子檔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評分。 九、評選:由指導單位聘請有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十、獎勵方式: (一)各組錄取特優4名,頒發500元禮券、獎狀1紙、成果隨身碟1個。 (二)各組錄取優等6名,頒發300元禮券、獎狀1紙、成果隨身碟1個。 (三)各組錄取甲等6名,頒發200元禮券、獎狀1紙、成果隨身碟1個。 (四)各組錄取佳作10名,頒發100元禮券、獎狀1紙、成果隨身碟1個。 (五)如未達評審水準,各獎項得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獎項名額得流用至其他組別。 (六)指導獎: 1.特優: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短期代課教師、實習、社團及校外指導教師一律頒發獎狀1紙)。 2.優等: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1紙。 3.甲等: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1紙。 4.佳作: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獎狀1紙。 5.指導不同組別、多名獲獎,擇其中最優名次只能敘獎1次,不得重覆敘 獎。指導獎名單以報名清冊為準,報名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有組別均採送件方式,不另行舉辦現場比賽 (二)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老師亦為1人 。 (三)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代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送件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五)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教育網站展示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之權利,以發揮反毒之推廣教育功能。 (六)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七)成績於評審後公佈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資訊平台及承辦單位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