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重要訊息 茲訂定115年6月16日(星期二)為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報到日併同舉行編班測驗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2-18 00:00~2026-06-25 23:50
更新時間: 2026-02-18 11:36:06 |
| 訊息內容 |
| 一、 |
查國民教育法第3條及第28條第2項規定,凡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其中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
| 二、 |
次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臺灣手語、本土語文與新住民語文納入正式課程供學生選習,為及早規劃師資與配送教材,請國小印發「臺灣手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調查表」,由家長填寫完畢後繳回國小彙齊,並應於115年3月13日前轉送各國中,以利統計各類語言修習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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