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年大同國中九年級學生初領國民身分證事宜(提供九年級學生及家長參考)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2-27 08:00~2025-03-0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03 15:18:32
訊息內容

一、申請資格為年滿14歲就讀貴校三年級學生(無設籍限
制),已領有國民身分證者請勿重複申請。
二、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填寫說明填具名冊(須親自簽名)
並浮貼照片1張、附繳相關簿證(詳如附件填寫說明)正本
及影本各1份、規費50元;簿證請依名冊填寫順序排列,正
本於查驗後送回、影本由本所併申請書檔存。

填寫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
申請人資格為年滿14 歲就讀員林市、大村鄉及永靖鄉轄內國中之三年級
學生尚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戶籍設在其他縣巿鄉鎮區者亦可向本所申請辦
理。
【相片】
1. 二年內拍攝 2吋 照片1張,彩色、白底,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在3.2
至3.6 公分之間。五官須清楚,頭髮、鬢角如過長已明顯遮蓋眉毛、
耳朵,宜適度修剪;不得佩戴瞳孔變色或放大片,眼鏡鏡框不得遮蓋
眼睛及眉毛輪廓。
2. 相片背面務必書寫班級、姓名、身分證字號(切勿填寫錯誤及力道過
大影響正面五官輪廓),相片浮貼於相片欄內(不需黏貼過於緊實,以
免無法取下或取下時產生褶痕影響製作美觀)。
【附繳證件】
1. 請附繳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學生證正本及影印本(學生證背面務必
完成本學年下學期註冊章),並請依名冊順序排列。正本於查驗後送回。
2. 戶口名簿資料為2 頁以上或正反面者,每1 頁均請務必影印;學生證須
影印正反面。
【名冊填寫】
1. 用藍、黑色原子筆親自填寫及簽名,切勿潦草及以鉛筆書寫
2. 身分證統一編號:包括英文字共10 個字。
3. 戶籍地:請填具目前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區。
【規費】
每人請繳交規費新台幣50 元整,收據於本所派員到校發證時一併轉發。

公文.pdf
填寫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pdf
填寫範例.pdf
身分證辦理Q&A.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