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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為年滿14歲就讀貴校三年級學生(無設籍限 制),已領有國民身分證者請勿重複申請。 二、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填寫說明填具名冊(須親自簽名) 並浮貼照片1張、附繳相關簿證(詳如附件填寫說明)正本 及影本各1份、規費50元;簿證請依名冊填寫順序排列,正 本於查驗後送回、影本由本所併申請書檔存。
填寫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 申請人資格為年滿14 歲就讀員林市、大村鄉及永靖鄉轄內國中之三年級 學生尚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戶籍設在其他縣巿鄉鎮區者亦可向本所申請辦 理。 【相片】 1. 二年內拍攝 2吋 照片1張,彩色、白底,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在3.2 至3.6 公分之間。五官須清楚,頭髮、鬢角如過長已明顯遮蓋眉毛、 耳朵,宜適度修剪;不得佩戴瞳孔變色或放大片,眼鏡鏡框不得遮蓋 眼睛及眉毛輪廓。 2. 相片背面務必書寫班級、姓名、身分證字號(切勿填寫錯誤及力道過 大影響正面五官輪廓),相片浮貼於相片欄內(不需黏貼過於緊實,以 免無法取下或取下時產生褶痕影響製作美觀)。 【附繳證件】 1. 請附繳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或學生證正本及影印本(學生證背面務必 完成本學年下學期註冊章),並請依名冊順序排列。正本於查驗後送回。 2. 戶口名簿資料為2 頁以上或正反面者,每1 頁均請務必影印;學生證須 影印正反面。 【名冊填寫】 1. 用藍、黑色原子筆親自填寫及簽名,切勿潦草及以鉛筆書寫 2. 身分證統一編號:包括英文字共10 個字。 3. 戶籍地:請填具目前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區。 【規費】 每人請繳交規費新台幣50 元整,收據於本所派員到校發證時一併轉發。
公文.pdf 填寫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pdf 填寫範例.pdf 身分證辦理Q&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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