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銓敘部簡化公務人員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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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
日期起迄 | 2024-11-07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07 11:10:05 |
訊息內容 |
為簡化作業程序與勵行節能減碳無紙化政策,並提升行政效能,同仁可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下載銓審資料,以作為機關辦理人事業務或向政府部門申辦相關業務等所需證明資料,毋須向銓敘部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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