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僑務委員會辦理「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 生獎學金」申請案,請符合資格者依限提出申請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9-18 00:00~2024-09-2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8 16:38:1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9月2日僑生聯字第1130502176B號函
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
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2學年度
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
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
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相關獎學金作業如下:
(一)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112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貴校自行訂定

截止申請日期。
(二)請貴校詳實審查並核對申請資料後,於113年9月27日
(星期五)下班前將「核獎建議名冊」及「撥款清冊」
(如附件)函送僑務委員會,並將名冊及清冊電子檔
(原始可編輯檔)以電子郵件寄送僑務委員會聯絡人林
專員逸瑋(iwlin@ocac.gov.tw),俾利辦理審查及製作
數位及紙本奬狀事宜。
(三)相關審查資料自申請當年度起留校5年備查,不需另送本
會。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林逸瑋專員 電話:23272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