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本(112)年3月9日發布「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3-03-24 00:00~2023-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4 16:48:22
訊息內容

一、有關自「本(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請假規定如下:

  1. (一)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於第0日(快篩陽性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按:至多6日)核予病假,該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
  2. (二)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時,以快篩陽性(如:標示當事人姓名及快篩日期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照片)作為證明即可,不須要求出具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