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學校之教師留意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3-03-17 00:00~2023-04-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17 16: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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