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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料各1份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9-01 00:00
~
2022-10-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1 16:50:4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5日中市教學字第1110067596號函辦理。
二、
旨案自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
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逐級核章。
(二)
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組長信箱(goodharumi@st.tc.edu.tw)彙辦。
1、
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護學生領獎之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
2、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分別繕造名冊。
(三)
申請學生資格符合本要點第2點第1款者,請檢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
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憑辦,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11-1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三、
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387040000E_1110067596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10067596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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