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6月28日府教特字第1110240632號函續辦。二、旨揭工作坊活動原訂於111年8月11日(星期四)假福興國小辦理,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研習改採用線上研習方式辦理,視訊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shg-phkd-vjo 。三、參加對象:本縣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團員及有與趣參與之教師。四、本案聯絡人: 新港國小柯碧雲組長,04-7982310分機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