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縣111國中資優鑑定延期日期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資優班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6-07 00:00~2022-06-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7 09:29:03
訊息內容

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
置作業,原訂於 111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辦理初選鑑定、111 年 6 月 25 日(星期
六)辦理複選鑑定,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本府
於 111 年 5 月 26 日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新雲端公告原訂評量活動延期辦理,相
關說明如下:
一、初選延期至 6/11、複選延期至 7/2 辦理:
本府調整初選鑑定日期於 111 年 6 月 11 日(星期六)辦理、複選鑑定日
期於 111 年 7 月 2 日(星期六)辦理,請各考生持原鑑定入場證依前開鑑定日
期至原應試地點參加鑑定。通過鑑定考生請於 111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辦
理報到,其餘細項日期請詳閱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
二、無法應試者得申請退費:
本案初選鑑定對象為 111 年 4 月 28 日至 4 月 29 日完成報名且通過初審
之學生,如因鑑定延期致無法應試者,報名考生得填妥報名退費申請單於 111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至 111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向本縣彰泰國中輔導室申請退費。
三、曾於 111 年 5 月 28 日前,因應疫情向本府備案申請專案補考者,因鑑
定延期,故原先備案皆視同取消申請,若考生於 111 年 6 月 11 日初選鑑定
當日仍有不得參加鑑定之情形,須重新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本府承辦人備
案。
四、重申本府防疫措施:
為順利舉辦本縣鑑定及兼顧防疫需求,原鑑定安置簡章第拾壹點訂有
「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請各考生進出校園須全程佩戴口罩及配合量
測體溫,除有特殊需求外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此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調整防疫措施,本府前於 111 年 5 月 20 日公告修正健康聲明書格
式,增列自主防疫者及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未戴好口罩近距離
接觸確診者之考生)為不得參加當日資優鑑定之對象,上述對象於考前向本
府承辦人或試務承辦學校備案,得申請退費或由本府專案考試處理。
請各位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如考生應試當天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
參加當日測驗,請於考前聯繫試務承辦學校或縣府承辦人登記,得申請退費
或由本府專案考試處理:
(1)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
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或「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
實施之對象。
(2)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居家隔離期滿須實施「自主防疫」之對象。
(3)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自主應變」對象中之高感染風險者。
(4)屬自我健康監測者且出現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
(5)應試前 24 小時內曾有發燒或用解熱劑/退燒藥退燒者(亦屬發燒)。
如無上述不得參加測驗情形之考生,請下載列印健康聲明書(修正版),
於應試當日出門前填寫完畢,並繳至報到處。
考量疫情升溫,各考生於應試期間除補充水分外,全程禁止飲食,如考生考
前出現感染之疑似症狀,請家長先行帶考生就醫,以保護試場健康安全,其餘相
關防疫事項請詳閱修正版簡章第拾壹點「請考生配合防疫注意事項」。
鑑定安置簡章(因應疫情修正版)及相關表件請逕上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系統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
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中下載或至本縣各國民中小學網
站查詢。
為利本府確認考生已獲知延期相關資訊,請考生家長詳閱新聞稿後至後方連
結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wLFs5Dh8xeHiHMK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