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配合「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之相關措施規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10025050號函辦理。二、跟蹤騷擾防制法(以下簡稱跟騷法)業奉總統110年12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公布,並自111年6月1日施行,請各校運用多重管道宣導跟騷法規定,特別是該法第三條事項,避免跟騷法施行後,因年輕學子不熟悉跟騷法規定而誤觸法網。另,與跟騷法施行之教育訓練教材請各校妥善保存,預計於111年5月上旬彙整各校辦理情形,屆時另案通知。
跟騷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