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洪鈺絜 |
日期起迄 |
2024-01-02 00:00~2024-07-1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1 16:05:09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112年12月18日彰化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二) |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三) |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四) |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113年4月25日(四)至4月26日(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和群國中輔導室報名。 |
(五) |
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於113年6月13日(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和群國中輔導室報名。 |
一般智能鑑定簡章113.pdf
數理鑑定簡章113.pdf
語文鑑定簡章113.pdf
資優鑑定說明+檢核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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