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2學年度翔谷清寒獎助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3-09-22 00:00~2023-09-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22 16:18:29
訊息內容

一、申請條件:

  1. 欲申請學業成績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或甲等,且每科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者。
  2. 欲申請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3. 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子女。

二、申請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一份(須學生本人簽名)。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 申請期間之學期成績單或得獎證明影本一份(需有學生本人姓名)。
  4.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5. 其他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2)申請才藝競賽表現優秀獎助學金者應附得獎證明影本。

(3)若參加團體競賽者,請檢附學校或主辦單位之參賽名單。

三、詳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