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埔光慈善會助學金實施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3-09-22 00:00~2023-09-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22 14:48:21
訊息內容

一、申請條件:

  1. 設籍彰化縣之學生(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
  2. 因父、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3.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二、申請文件:

  1. 助學金申請書。
  2. 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傷害證明等)。
  3.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4.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5.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65分(含)以上,且須提供無記過證明(國小學生除外)。
  6. 實際註冊費(學雜費)影本。
  7.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影本。

三、詳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