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財團法人彰化縣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3-09-08 00:00~2023-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08 15:27:32
訊息內容

一、申請條件:

  1.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家長身心障礙、家庭遭遇變故或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屬實者。
  2. 一般學科、綜合表現、藝能科成績均達 60分以上,品行端正,素行無不良紀錄及評語者。

二、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清寒證明。

  3. 成績證明書。

  4. 獎懲紀錄表。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112/9/18(一)中午前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