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單親獎助學金」、「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李恩廷 |
日期起迄 |
2023-09-05 00:00~2023-09-12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05 15:45:28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條件:
- 凡 23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
-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
- 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 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 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 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二、申請文件:
- 112/7/1至112/9/30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謄本(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 112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2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三、加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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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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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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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證明正本(申請日期為 112/7/1至112/9/30期間內)。
四、詳情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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