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修正案,業奉總統112年8月16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21號令公布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輔導組長 張桂禎 |
日期起迄 |
2023-09-05 00: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05 09:55:02 |
訊息內容 |
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2653號函辦理。 |
二、 |
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77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
三、 |
旨揭性平法修法重點,教育部業於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提供相關宣導單張及相關簡報。 |
四、 |
另依性平法第46條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已受理之校園性別事件尚未終結者,及修正施行前已發生而於修正施行後受理者,均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終結之。但已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爰有關校園性別事件請依上開規定,除性平法第48條除書規定之條文自113年3月8日施行外,應依修正施行條文之規定辦理終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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