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陽明教育慈愛協進會自強卓越獎助學金,請符合申請條件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3-08-25 00:00~2023-09-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28 14:03:53
訊息內容

一、申請條件:

  1.設籍彰化縣滿半年以上(需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以下申請資格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 經政府機關核定具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村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或單親家庭。
    • 父母之一領有中重度殘障證明無工作能力或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3.以下(二)、(三)兩項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德育成績: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紀錄)

(二)智育成績: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70分以上者惟學期成績不得有一科不及格。(現就讀國中一年級新生請回原國小申請111學年度六年級成績。)

(三)特殊才能:111學年度曾參加校內比賽、全縣性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者。

二、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4. 綜合表現記錄表。

  5. 111學年度成績證明或特殊才能獎狀影本。

  6. 教師推薦函。(含家庭狀況、在校學習情況、老師評語)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112/9/15(一)中午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