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彰化縣陽明教育慈愛協進會自強卓越獎助學金,請符合申請條件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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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李恩廷 |
日期起迄 | 2023-08-25 00:00~2023-09-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28 14:03:53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條件: 1.設籍彰化縣滿半年以上(需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以下申請資格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3.以下(二)、(三)兩項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德育成績: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紀錄) (二)智育成績:111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70分以上者惟學期成績不得有一科不及格。(現就讀國中一年級新生請回原國小申請111學年度六年級成績。) (三)特殊才能:111學年度曾參加校內比賽、全縣性比賽、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者。 二、申請文件: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112/9/15(一)中午前。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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