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財團法人周黃彩紅教育基金會112年度獎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3-03-06 00:00~2023-03-1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06 11:36:47
訊息內容

一、申請條件:

  1. 經政府機關核定為中/低收入戶者。

  2.  

    經政府機關核定為補助對象者。

  3. 家境清寒生活困難,經導師填具具體證明事實者。

  4. 一年級生依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平均之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5分以上綜合表現良好,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記錄者。
  5. 二.三年級生依110學年度下學期及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5分以上綜合表現良好,不得有任何違反校規處分,及曠課記錄者。

二、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清寒證明文件(鄉公所、政府所核發的文件)。

  3. 成績證明。

  4. 綜合表現紀錄表。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112/3/24(五)中午前。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