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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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李恩廷 |
日期起迄 | 2023-02-14 00:00~2023-02-2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14 14:42:18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條件: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申請文件: 申請本獎金學生,無論在雲林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一律由其就讀學校統一辦理核轉雲林縣政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112/3/23(四)中午前 四、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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