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思錡
日期起迄 2023-01-19 00:00~2023-01-26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9 09:00:02
訊息內容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1月10日部退三字第11255256271號及同日部退三字第11255256272號函辦理。 

二、茲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112年1月16日起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提供下載,另改版後之數位退休(職)證內含銓敘部部徽浮水印,並提供QR Code作為內容驗證機制。 

三、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正式改為數位退休(職)證後,實體退休(職)證不再發給,前經銓敘部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仍可繼續使用,惟如持有實體退休(職)證之退休(職)人員爾後有遺失或污損而申請補(換)發者,將一律改適用數位退休(職)證。 

四、另為簡化作業,本次改版數位退休(職)證已取消照片欄位,爰自112年1月16日起,各機關於報送退休(職)案時,無須再檢附2吋正面半身相片;退休(職)審定函同時改採行電子交換作業發文,併予敘明。 

五、退休(職)人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 (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職)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六、檢送銓敘部函影本及MyData說明手冊(一般人員)各1份,數位退休(職)證驗證操作手冊同時放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項下之【通函公文及公文附件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