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1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李恩廷
日期起迄 2022-09-05 00:00~2022-09-12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5 16:54:24
訊息內容

※申請條件: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申請文件:

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填具申請表乙份(一人填一表);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

(一)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三)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 在學證明乙份。
(五) 印領清冊。
(六) 切結書。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9/30(五)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