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0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中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施佩妤
日期起迄 2022-02-22 00:00~2022-03-17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22 08:22:07
訊息內容

110學年度第2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 

一、符合資格學生請於111年3月17日(四)前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一)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  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  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六)  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0學年度第1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  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就讀學校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寄(送)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八)  本案連繫窗口:南投縣仁愛鄉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聯絡電話:2802373分機12。 

三、  經南投縣政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四、  檢附申請表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