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10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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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施佩妤 |
日期起迄 | 2022-01-28 00:00~2022-03-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28 16:35:46 |
訊息內容 |
一、 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訂本計畫。 三、 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報名期間: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本計畫報名方式如下: (一) 除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外,申請其餘獎項均須由「目前就讀之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 五、 本系統僅於111年2月14日至同年3月14日,開放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二)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270、271、308、562及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