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施佩妤
日期起迄 2020-10-19 00:00~2020-1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0-10-27 15:59:58
訊息內容

一、        目的

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之家庭,提供其子女教育補助。

二、        補助對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家庭,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得申請

(一)符合公所急難紓困核定通知書之「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未達當地最低每人每月生活費1.5倍」者。

(二)曾領有本會抗疫安心急難慰助金補助。

(三)不具上述(一)(二)資格,有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工作(無薪假)、歇業、停工、減薪及工作機會減少的證明,且申請人與其配偶年所得在70萬以 下、家庭合計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公告現值不超過400萬元、家庭應計 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2萬元。

三、        補助項目

(一)公私立國中(含)以下就學子女每人新台幣1,500元。

四、        申請方式

至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網站http://web.redcross.org.tw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成後,連同檢附文件交至註冊組。

五、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經費用罄即公告停止收件)。

六、        申請文件

(一)    必備文件

1、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

3、 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手續之繳費事實證明

    (繳費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

4、 領款收據

5、 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二)    證明文件

1、 公所急難紓困核定通知書/領有本會抗疫安心急難慰助金補助證明

    (擇一檢附,若無則下述2款證明資料皆需提供)

2、 薪資轉帳/工作受疫情影響證明

3、 申請人全戶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

    戶財產查詢清單。(可至各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七、        聯絡資訊:(02)2302-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