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提醒>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房屋租金支出,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
---|---|
訊息分類 | 總務處 |
公告單位 | 出納組長 徐翌珍 |
日期起迄 | 2024-10-28 00:00~2024-11-08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28 15:51:48 |
訊息內容 |
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內容概訴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