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200448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效」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黃淑貞
日期起迄
2023-06-06 00:00
~
2023-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6-06 12:26:24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6月2日府授衛疾字第1120211197號函辦理。
二、
考量COVID-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爰辦理旨揭公告。
本校健康中心須配戴口罩。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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