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一案,鼓勵教師踴躍創作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許晴姝
日期起迄 2023-01-18 00:00~2023-0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8 08:57:5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月7日府授文圖字第1123000672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三、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四、 申請者應於文化部公告收件期間內,進行線上報名(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並上傳補助作業規定之相關文件。

 

五、 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要點Q&A各一份供參,或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