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一案,鼓勵教師踴躍創作申請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許晴姝 |
日期起迄 |
2023-01-18 00:00~2023-0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18 08:57:57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月7日府授文圖字第1123000672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
三、 |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
四、 |
申請者應於文化部公告收件期間內,進行線上報名(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並上傳補助作業規定之相關文件。 |
五、 |
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要點Q&A各一份供參,或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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