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業經教育部111年11月11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4880A號令修正發布在案,茲檢送上開辦法第3條條文勘誤表及第3條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 1份,請查照更正。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王麗淑
日期起迄
2022-12-02 00:00
~
2022-12-09 23:50
更新時間: 2022-12-02 08:40:34
訊息內容
376470000A_1110466164_print.pdf
376470000A_1110466164_ATTACH1.odt
376470000A_1110466164_ATTACH2.pdf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