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黃淑貞
日期起迄 2022-12-01 00:00~2022-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2-12-01 15:29:5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函辦理。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28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自111年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配戴口罩之限制(指揮中心另行研擬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
三、 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學校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四、 請貴校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落實生病不入校,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五、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