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國教署補 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國立國民中小學現職專任教 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費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許晴姝
日期起迄 2022-09-01 00:00~2022-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1 11:21:21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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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109475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
理教師)為主要補助對象;惟倘為本府薦派參與之代理、
代課教師並完成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
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其於完成閩南語或
客語中高級能力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亦得申請報名費補
助。
三、本案為111年度第2梯次補助,請貴校於112年1月6日前彙整
所屬教師之到考證明正本及成績單送府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四、檢附請領名冊範本1份,請將核章正本送府憑辦,並至
google雲端(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
/1sVqca91NsDBJ4WK8aXNqjCNpY3A789x8e34PVGEODs8/edit?
usp=sharing)填報申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