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 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 說明及對照表)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麗焄
日期起迄 2022-06-20 00:00~2022-06-27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0 13: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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