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 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奉 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麗焄
日期起迄
2022-06-06 00:00
~
2022-06-1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6 16:29:34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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