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498號函辦理。二、旨揭簡章業於111年1月5日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登錄系統」(https://art.sen.edu.tw/)及各類各區主委學校網站,惟部分分區(中區音樂、南區音樂、南區美術)內容稍作調整,現已重新上傳至上開網站。三、檢附勘誤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