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政府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明(111)年1月24日至26日舉辦「111年第1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王淑俐
日期起迄 2021-12-27 00:00~2022-01-03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7 09:37:0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110年12月15日官院教平字第1100001674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該班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該學院網站公告。
三、旨揭研習名額計160人,如曾參加法官學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四、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國際會議廳,法官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明(111)年1月4日17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160人,備取20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六、錄取名單將在明(111)年1月12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七、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八、檢附課程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