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有關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1期校長及第22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積分審查)場地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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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黃麗焄 |
日期起迄 | 2021-12-20 00:00~2021-12-27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0 11:49:51 |
訊息內容 |
一、旨揭甄選初選(積分審查)訂於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本縣民生國小辦理。 二、審查倘需委託他人代理,請下載附件委託書填妥並攜帶雙方印章至現場接受審查。 三、積分表務必請用A3紙張雙面列印,當日所送審查資料請依申請積分表審查內容及評分項目依序排列,俾利審查。 四、初選審查所送自傳資料請務必依甄選簡章內「初選(積分審查)─甄選(初選)程序」所定之自傳格式及紙張數(限2張)書寫,並另外加簡章附件封面頁(不計入自傳紙張數內),如所送自傳未依規定辦理,自傳部分先予退件,並請於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民生國小總務處補件,方為完成申請程序。 五、申請人倘有開(騎)車前來,民生國小提供校內停車(汽車:請由學校陽明門出入;機車:請由民生門或陽明門出入),惟學校停車場域有限,如有停車需求可至鄰近停車場所。
六、為配合防疫工作,申請人進入校園請配合測量額溫、酒精消毒及全程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