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請如附件說明。●對象:(1)經政府機關核定之中低或低收、或領有清寒證明或單親家庭 (2)父母之一領有中重度殘障證明且工作能力、或學生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智育成績或特殊才能符合資格。(請見附件,國一新生請回小學申請)●並附「教師推薦函」●獎助學生:經協會審核通過者可核發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