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遴選)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以下簡稱央團)新任輔導員第1次遴選簡章公告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林桂詩 |
| 日期起迄 |
2026-05-19 00:00~2026-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6-05-19 16:14:20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501477號函辦理。 |
| 二、 |
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如附件),擇要說明如下: |
| 1、 |
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
| 2、 |
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 |
| 3、 |
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115學年度新任輔導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 |
| (二) |
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星期三)止,採線上報名。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
| 2、 |
錄取公告日期:1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於CIRN公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
| (四) |
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
| (五) |
115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8月7日(星期五)辦理,新任央團輔導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
| 三、 |
有關央團之運作,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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