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請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凃鈺芬 |
| 日期起迄 |
2026-04-20 00:00~2027-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6-04-20 13:47:53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6204號函辦理。 |
| 二、 |
前揭函文指出,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請各校加強輔導校內餐飲業者,落實以下事項: |
| (一) |
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
| (二) |
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施,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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