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1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吳俊憲
日期起迄 2026-02-25 00:00~2026-03-04 23:50 更新時間: 2026-02-25 10:01:12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