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48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吳俊憲
日期起迄 2025-11-11 00:00~2025-11-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11-11 1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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